|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案件快报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教育整顿 党建工作 业务分析库

 

抚远法院“雷霆行动”系列报道之五︰人去债不烂、夫债妻来还,诚信是典范。

  发布时间:2018-08-22 13:53:53


“这个债是我丈夫欠的,他没了,我来偿还”,面对着一位中年妇女糯糯的表白,那张忧郁的面孔里面透出了刚毅,被执行人于XX、执行法官惊愕了。面对法官的茫然,被执行人于XX说:“这是被告人李XX的妻子,土地租赁费有他丈夫欠的”。是的,这钱是我丈夫欠的,丈夫没了,应该由我承担......

(调解过程中)

这名中年女子孙XX与本案的第一被告李XX是夫妻关系。20133,被告李XX、于XX共同承包原告人曹XX土地,欠土地承包费5万元,因承包土地面积有误,双方发生纠纷。20159月,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二被告同意于2015930日给付原告土地承包费35000元。到期后二被告给付8000元,余款至今未付,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告李XX意外死亡,法院依法拘传被告于XX,被告李XX妻子闻讯赶来,出现了上面一幕。经协商二被告当即给付现金7000元,余款2000元年底一次性给付。

(李某妻子孙某交付房屋抵债)

当执行法官办完手续后,被告李XX妻子说到,我丈夫还有一笔欠款,2017年法院判的,欠原告张XX本息合计29280元,我还有一处平房,如果原告张XX同意,可以给他抵账,执行法官拨打了原告张XX电话,原告张XX迅速来到法院,面对被告李XX妻子的现状,同意了被告李XX妻子以房抵账的意见,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现场交付了房屋,两件执行案件顺利的结案了,带来的效果是被告李XX妻子的诚信和那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老赖”鲜明对比,人去债不烂、夫债妻来还,诚信是典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