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院党组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重拳出击,向老赖宣战,抚远在行动”的执行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在抚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广场大屏幕、抚远电台、网络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及企业名单、照片、身份信息、案情简介及惩戒措施,并将名单及信息通报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机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口岸各查验机关,对“老赖”的高消费、出境、投资、经营以及置产等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
2.与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房产局和商业银行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对现有未结案件作出分类,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银行存款,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4.重点办理矛盾突出的案件、被执行人员“失踪”的案件及多年遗留案件。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要以大力加强信用惩戒为主要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针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得逞。做到判一批、拘一批、拉黑一批、拍卖一批、和解一批、司法救助一批、建议免职一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