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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法院“冬捕行动”二次告捷

  发布时间:2016-12-10 16:45:02



    12月9日下午,抚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牟卫良亲自带队,执行局、民一庭、法警队联合行动,连夜出发至佳木斯,为攻破“老赖”被告刘春杰、原告王跃民一案做进一步调解。

    12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14:30,经过六个半小时不间断的调查、调解、协商,终于在刘春杰、王跃民双方之间达成协议,调解结果如下:被执行人刘春杰当场给付原告王跃民五万元人民币并签署协议,于2017年5月1日之前将余款28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如到期不能履行给付义务,抚远法院将对刘春杰现住所抚远市抚远镇鑫源综合楼一处实用面积126余平方的住房公开拍卖,所得款继续支付原告王跃民。双方在此案僵持十年之下,终于达成以上共识。

    抚远法院此次联合行动在执行局、民一庭、法警队共同努力下又成功破解一大难题,充分展现了抚远法院的法官风采,至此,抚远法院“冬捕行动”又一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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