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案件快报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教育整顿 党建工作 业务分析库

 

远赴万里为执行 心系人民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7-01-11 14:22:53






    “虽然一路奔波,但一想到能为当事人家属带去一些希望,就觉得有了干劲儿!”从山西大同执行回来的两位干警这样说道。

    2015年的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宋某的生命,车祸后被害人妻子兰某精神已近崩溃,一双儿女重病在身,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倒下,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该案受理后,我院依法判决王某、凌某共同赔偿宋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无力赔偿并入监服刑,凌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离开抚远并更换手机号。考虑到这一家的艰辛,我院为宋某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将14.6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到位后,仍心系本案的执行款。在公安机关协助我院运用多种技术侦查手段定位被执行人位置后,我院迅速抽调刑庭、执行局、法警队四位干警一个月内四次奔赴肇东、吉林公主岭、吉林农安、山西大同,四位干警不顾途中劳累,短时间内多次出行,行程近万里,终于在山西大同高速公路交警队的配合下,将凌某可供执行的货车扣押。

    我院办公室的两位干警在货车被扣押的第一时间赶往山西大同,因车况限制,又逢天气降温降雪,车辆的拖运成为难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我院两位干警毅然决定将车开回抚远,就这样一路艰辛,一路风霜,历经4天3夜,途经四省,跋涉3000多公里,将扣押的货车开回抚远。宋某家属在得知凌某货车被扣回抚远后,对执行干警的无私付出表示感激。

    “心里想着当事人,把他们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时时刻刻上着点儿心,看到他们开心就不觉得累了。”六位干警这样说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如果得不到执行,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只有彻底解决执行难,才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