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法院迎接文明单位标兵检查验收
作者:唐海鸥 发布时间:2017-03-22 15:37:07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检查我院文明单位建设情况
听取我院文明建设汇报
干警代表问卷调查
3月21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东江、市精神文明办主任丛彬来到我院,检查验收“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这标志着我院历时两年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胜利在望。
我院自20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围绕审判抓创建,搞好创建促审判。并在“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于2015年开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体干警用廉洁、公正、文明的司法行为,大力弘扬司法文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进审判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检查验收过程中,考核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院机关建设情况,听取了副院长曹印龙关于抚远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干警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张东江副部长对我院创建工作给予充分好评,认为我院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而且主题鲜明、有声有色,创建纪律严明,管理井然有序,环境干净整洁。希望我院继续保持优良的创建态势,争取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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