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失信者 树立诚信风
作者:时颜雁 发布时间:2017-03-30 09:18:29
去年以来,抚远市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以此惩戒失信者,教育广大民众自觉遵守诚信。
2016年初,抚远法院将113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照片、身份信息、案情简介及惩戒措施连续在抚远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大屏幕、广场大屏幕、抚远电台、网络等渠道曝光。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信用龙江”网自动推送到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等各联合惩戒部门,形成了打击老赖的“天网”,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已有28人因无法乘坐飞机、银行拒贷等原因主动履行义务。
通过制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和有力的执行措施,在社会上树立失信必究、违法必处的诚信理念,引导民众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实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法治抚远建设做出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