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深入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作者:焦淼磊 发布时间:2012-11-06 09:12:45
为深入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金融债权案件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依法妥善办理金融债权案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10月2日,抚远县人民法院6名法官,深入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座谈,办案法官与信贷人员逐案对接,共同探讨研究金融债权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便捷方式、方法。通过近6个小时的座谈讨论,办案法官创新提出了金融债权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的工作思路。该思路的实施,将进一步保证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债权快捷、高效、最大限度的得以实现,更好地保障金融业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许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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