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历时5个小时,行程近500公里 ,在佳木斯市郊区法院的全力配合下,抚远县法院的6名干警克服警力少、任务重路途远的困难,全力以赴,连续作战,成功押解两名犯罪嫌疑人异地受审并于当日安全押解返回。
抚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费某某、费某某、陈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女性被告人费某某被羁押于距抚远县城近500公里的佳市看守所,另外二人在县内看守所关押。鉴于该案案情特殊,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抚远法院在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非常重视,在院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被告人押解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对押解、值庭、看管等具体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合理调配,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此次任务顺利完成。为保证该案于3日上午十时准时开庭,早上4点,负责押解任务的6名干警押解2名被告人驾车赶往千里以外的郊区法院受审。当日13时庭审结束后,负责押解的干警们又不顾辛劳,按照预定的方案于当晚22时将被告人押解返回。
在整个押解和庭审工作中,参战的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使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异地庭审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