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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人民法院设立村级司法联络员

发布时间:2013-05-27 14:14:14



抚远县人民法院浓桥人民法庭召集辖区乡镇书记、乡长、司法助理员、村委会主任、部分村民举行座谈会



    为充分发挥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服务百姓的宗旨,更好的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5月24日,抚远县人民法院浓桥人民法庭召集辖区乡镇书记、乡长、司法助理员、村委会主任、部分村民举行座谈会,就有关《抚远县人民法院设立村级司法联络员实行浓桥人民法庭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征求意见》的工作向各乡镇征求意见和建议。法院主管民事工作副院长荣学敏、法庭负责人吴立超、调研室负责人时蕊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法庭负责人吴立超向与会人员说明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主要意图,同时对各位与会人员对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主管法庭副院长荣学敏发言,他希望与会司法联络员和法庭的同志利用这一宝贵机会,就深入推进司法联络工作认真探讨,相互学习借鉴和传授宝贵经验,充分挖掘司法联络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潜力,为支持和提高法庭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效力。

    乡镇书记、镇长、司法助理员分别在座谈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加强法庭、乡镇、村之间的工作联络,对及早掌握案件真实情况,提前做好调解工作,提前预防和化解矛盾具有很好的作用和意义。特别是从农村普遍存在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处理和化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座谈会在一团和气、融洽和欢声笑语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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