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法院丨贯彻学习《监察法》、《关于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抚远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19 13:36:41
5月18日,抚远法院召开学习会议,针对《监察法》及《关于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贯彻落实学习。
(会议现场)
学习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牟卫良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监察法》的实质内容,他从该部法律颁布实施的背景、内涵及意义等方面详细进行了解读,牟卫良表示,《监察法》的实施为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他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
(牟卫良讲授《监察法》)
随后,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学东传达了《关于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希望全院干警以此《办法》为准绳,时刻提醒自己,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张学东传达《办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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