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法院:执行局第三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11-22 15:00:00
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整体目标的实现,结合省高院提升执行质效指标的工作部署。11月22日,抚远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2018年第三次执行工作会议。会议由院长牟卫良主持召开,民一庭张大鹏和李赛楠列席参加。
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彭雷传达省院下发的《中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督促辖区中级、基层法院提升三项重要执行质效指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局局长赵恒斌结合省法院第三方评估检查出存在的问题,从案件质效情况、电子卷宗形成情况、财产查询情况、案款按期发放情况、财产处分信息告知情况、限制高消费情况、终本约谈情况、送达结案文书情况及回访满意度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阐述了当前执行工作的进展,并深刻的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所面临的优势和困难,同时对质效考核指标的差距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牟院长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项核心指标是: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终本执行程序合格率和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通过截至目前全院执行案件的收结案情况,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争取在年底前达到省院的质效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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