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远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 法 警5名(4男1女) 
	 书记员6名(4男2女) 
	 档案员1名(男女不限) 
	    工资待遇:月薪1800元(含法定三险)。 
	(一)报考条件 
	    1、年龄:法警、书记员:30周岁以下; 
	       档案员:45周岁以下。 
	    2、学历及特长:法警、书记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档案员可以放宽至成人高考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报考法警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档案员需要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保密意识,工作认真、有条理性。 
    3、身高体重:法警:男生身高1.75米以上,体重65-80公斤;女生身高1.65米以上,体重55-70公斤。 
	书记员、档案员: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4、有驾驶证、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 
	 (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抚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心(东侧大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驾驶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军人证、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历网打印)。 
	   联系人:唐海鸥 杨光宇 
	   电话:2193006  2193041  
	   手机:13945400767  18045092969 
	(二)组织考试 
	    法警考试:笔试占比50%,体能占比40%,驾驶技能占比10%。 
	档案员考试:笔试占比30%、计算机软件(Word、Excel)应用占比70%。 
	书记员考试:笔试、计算机打字,各占比5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录取人员 
	    (一)按各项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向社会各界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异的,即确定被录用,签订聘任制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3个月 
	  (四)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至少要在法院工作三年,如不能满足此条件将不予录取。录取后如提前离岗,法院将不出具任何形式的工作证明。 
	    四、招考纪律 
	    参加应聘的考生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抚远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