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抚远县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初任培训正式开班。抚远法院政工科长及刑事、民事、行政法官对陪审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涵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职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基础知识等课程。
此次共面向社会选任了22名人民陪审员,是法官总人数的1.5倍。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社区等各种行业,年龄最小的27岁,最大的59岁,都是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
此次培训班由副院长曹印龙、政工科科长张佩茹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讲老师,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及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等。政工科科长张佩茹介绍了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并就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刑庭庭长祝令合、行政庭庭长赵恒斌、民一庭法官助理白恩奇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从基本的法律术语、案件类型、法律适用、庭审技巧、案件调解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陪审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
这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果,参训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使自己对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与职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恪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东方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同时,还将根据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知识竞赛和交流座谈等活动,解惑答疑,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此次集中培训,就是为了让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庭审技巧,增强业务技能,做到先“培训”再“陪审”,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