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抚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丽萍一行到抚远法院检查《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忠利陪同。
杜丽萍一行到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杜丽萍一行在第三审判庭旁听诉前调解
会上,郑忠利向检查组汇报了《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抚远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及使用等相关情况。
郑忠利指出: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代表民意、参与审判的作用,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审判工作质效。尤其在近年来抚远法院案件激增的形势下,人民陪审员极大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人民陪审员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参审率不均衡、因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等问题。
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座谈。
杜丽萍对抚远法院重视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创新扩大人民陪审员职能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与会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优化选任标准,提升陪审能力。要落实好选任机制,把社会阅历丰富、有群众威信、德才兼备的人引进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提升陪审能力。二是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宣传人民陪审员的典型案例和显著效果,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并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三是要注重科学管理,发挥职能作用。要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参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