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法院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 与检察院、 公安局联合制发《规程》
作者:抚远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30 16:42:49
为解决抚远市危险驾驶案件数量连年上升,居高不下的情况,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8日,抚远市人民法院联合抚远市人民检察院、抚远市公安局在抚远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抚远市人民法院荣学敏、祝令合、尹心齐,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徐咏梅、赵立君、李伟兵,抚远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万金和、抚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朱佩明、匡石磊、李业鹏等参加会议。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荣学敏
会议研究通过了《抚远市人民法院、抚远市人民检察院、抚远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共四部分,分别规范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中证据的采集、适用、认定方面的标准,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 祝令合
《规程》明确了侦查、起诉、审判的相互衔接,实现简案快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及认罪认罚程序普及适用,增强公检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沟通交流,为抚远市交通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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