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人民法院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抚远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障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抚远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6+4+N整治内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四项突出问题
1、违规违法办理公证;
2、滥用技侦措施问题隐患;
3、勾结中介、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谋取利益;
4、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三、“N”内容
1、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
2、诉讼服务不规范;
3、执行失范;
4、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不规范。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您可拨打电话0454-2193016或致信邮箱:黑龙江省抚远市正阳路东段(抚远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抚远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