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和加强执行工作作风落到实处
作者:执行局 宫东辉 发布时间:2014-10-11 10:55:49
2014年10月10号下午2时,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于某某、宫某某将执行款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送至家在抚远县通江乡东风村78岁高龄邢某某手中,邢某某对法院改变执行工作作风的举措深表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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