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淼磊,男1978年2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法学本科学历,现任抚远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焦淼磊同志长期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二十余年如一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坚守“廉洁、严谨、务实、奉献”工作信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辛勤工作,专业素质精深,工作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仰和忠诚;他耐心细致调解纠纷,殚精竭虑化解矛盾,以其勤勉的作风、为民的情怀和坚守的付出,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信任,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
焦淼磊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百名岗位能手、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21年庭审案件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庭审二等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焦淼磊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没有鲜花与掌声,唯有忠诚和担当,凭着对法律的敬仰,对公正的追求,对事业的热爱,对百姓的真情,他默默地把青春和热血奉献在繁忙的工作中,把公平正义彰显在每一个案件里,把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展示在行动上,把司法关怀落实到百姓心坎上,谱写出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司法为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