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工作是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载体,是人民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该院充分运用抚远县地域辽阔,当地群众受交通不便等条件影响,很多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的特点,在法庭管辖的50个行政村中,成立司法联络员队伍,定制一台巡回审判车辆。
一是成立司法联络员队伍。从当地村干部中推荐出文化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办事能力强、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兼任司法联络员,既发挥他们沟通联系群众的优势,又不增加地方党委政府的开支。法院负责司法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司法联络员对有纠纷的群众可先进行诉前调解,及时化解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纠纷;对必须诉诸法律解决的问题,通过人民法庭建立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便民QQ群”,进行立案录入,同时配发人民法庭诉讼指南,告知其诉讼程序,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是定制巡回审判车辆。设计了一台集送达、开庭审判、制发法律文书、远程监控、法律宣传于一体特制的巡回审判车辆,车辆加高、加宽、加长,外置扩音器,警报器、摄像头、条式LED电子显示屏、42英寸数字电视显示屏;车内按照标准法庭样式摆放法台、法椅、审判标牌,悬挂国徽,配备电脑、打印机、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等无纸化办公设备。开展巡回审判时由法官、书记员和法警共同深入偏远村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过车内的高清摄像头,在车外数字电视显示屏上直播庭审过程,实行公开审判,让旁听群众监督庭审,法官、法警通过车外的高清摄像头监督旁听秩序。分管院长可全程监控整个庭审过程,并刻录出光盘存档备查,实现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全程留痕。特别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家庭纠纷等与社会公序良俗相关案件时,广大群众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司法联络员完成前期调解和立案、诉前指导工作后,及时汇总信息,通过网络、传达给所辖人民法庭,庭长根据案件性质、类型确定集中审理时间,并及时反馈给案件当事人,每月两次使用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辆进行集中巡回审判。对于当庭审结的调解、判决案件,现场制作法律文书,利用网络传输系统报分管院长审核,再利用车内配备的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加盖公章,实现即时审理、即时裁判、即时送达、即时结案的“降成本、高效率、一审清”目的。对确需二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另外确定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