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远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社局就涉劳动、劳务类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坚持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质效、低成本的优势,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会议明确,市法院、人社局各自发挥在治理相关问题方面的职能优势,建立合作机制,整合力量,形成多元化解劳动、劳务争议问题的矛盾纠纷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劳动仲裁委作为劳动仲裁机构,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有的办案周期较长,有的争议较大,建立“法院+人社”诉前调解室实现多方联动参与调解,简化司法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化解此类争议纠纷。
会议强调,市法院、人社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沟通交流,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判分析风险防范,进一步实现双方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纠纷共调的工作机制。目前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调解联动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将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非诉途径解决,尽快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为群众办实事。
会议还就案件平台操作流程做培训讲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