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抚远市人民法院与抚远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立长效沟通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23 09:48:2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3月3日,抚远法院立案庭庭长焦淼磊一行三人来到抚远市非诉中心,与市非诉中心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人员展开沟通交流。
双方就法院委派的调解案件和中心自调案件在人民调解平台的录入案、结案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流程进行了区别对比并达成一致意见,为2023年度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沟通结束后,双方分别确定了2023年度诉前调解工作的联系人并互加微信,方便日后调解工作的对接,建立了长效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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