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高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全省高级法官研讨班精神暨审判质效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要二统三抓实”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抓前端,治未病”执源治理工作新机制,诉源治理向前后端分别延伸,在诉源治理的后端即执源治理上,研究目标案件特点,在涉民生、小标的等人民群众尤其关注司法公正、执行效率的案件,由审判、执行法官对生效案件进行联合回访,大力推动裁判后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未执,在执前即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有效节约执行司法资源,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近期抚远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标的1000元,审判法官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因本案系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审判、执行法官在判后联合回访时发现被告黄某某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故执行法官提前介入,通过询问原告欧某某案件情况、阅览审判卷宗材料,发现被告黄某某系外地人,故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释法明理,黄某某最终“微笑付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案款,双方纠纷在执行立案前得以化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近期以来,抚远市人民法院通过“审执联合、法官回访”工作机制,在执前化解矛盾纠纷7件,执行案件受案数同比明显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源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