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讼”“以和为贵”,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诉源治理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内在精神,与此不谋而合。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抚远法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派员额法官对接全市79个村(社区),主动履行“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培训”“指导和帮助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就地受理和审理、执行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职责,构筑预防、排查、调解、审判一体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进一步织密诉源治理解纷网。

2023年8月16日,抚远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分别在各自包联的社区、村镇同步启动“一社区一法官、一村一法官”挂牌活动,公示牌上印有联络法官和调解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实行包联责任制,每名法官包联若干社区、村镇,定期到负责社区开展驻点工作,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还推动法律知识进社区入户,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固本木必长,浚源流必远。抚远市人民法院将依托“一社区一法官、一村一法官”的工作机制,激活诉源治理的“末梢神经”,深入开展常态化法治进社区、进村镇活动,将纠纷在现场化解,将矛盾止于基层,止于萌芽,将“法官”搬到群众“家门口”,察民情,听民意,体民心,解民忧,形成“一社区一法官、一村一法官”的新时代法治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