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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展现良好态势

  发布时间:2012-04-06 15:15:37


    2012年,抚远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院、省市法院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抚远的实际特点,制定了 “以审判执行工作为第一要务,以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载体,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这个符合抚远法院实际特点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2012年,抚远法院成立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本届班子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由院长亲自担任信访工作组组长,负责对旧访案件疏导化解,同时加强对有上访隐患的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工作小组与11起旧访案件和2起新访案件的当事人逐一面谈,详细了解案情,针对有理由、有问题的案件责成有关部门给予及时妥善处理,针对不理解法院工作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讲解,对两名严重无理取闹的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抚远法院在省高院挂牌3件信访案件,其中岳某某上访案件是一起涉及医疗赔偿的十年积案。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信访工作小组会同县委政法委与政府沟通,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被告方同意给付岳某某15万元,此案现已息诉罢访;另一起郝某某信访案件已被确定为无理访;张某某信访案件已按程序向省高院上报,要求将其定为无理访案件。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效地化解了一批难缠难解案件,工作得到了大多数信访人的理解,消除了上访念头,同时也严厉打击了那些趁机取闹的不法分子,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实现了两会期间抚远法院信访“零登记”的佳绩。

     二、踏实推进重点工作

     抚远法院党组班子认真研究市中院的重点工作方案,并且根据抚远法院的实际,研究落实了抚远法院的重点工作。抓住抚远黑瞎子岛开发开放的良好机遇,开展好能动司法,积极为大局服务,为开放开发提供法律支持,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为此年初就开始着手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庭科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具作取得进展。为了实现各项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抚远法院还对《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评先评优办法》、《司法辅助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请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重新健全和完善。同时还成立了五个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对涉诉信访、执行积案、目标考评、裁判文书和工作任务推进等具体工作分工负责。目前,抚远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已站在了新的起点,全院干警奋发进取,锐意创新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三、认真抓好审判业务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头等大事,是第一要务。为了搞好审判工作,打造案件质量工程,抚远县人民法院推出了院长主审案件的工作机制。3月24日,由副院长杨学仁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程某某等五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领导、新闻媒体、一部分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庭后,刑庭庭长祝令合还对参加旁听的学生们开展了普法知识专题讲座。4月6日,副院长韩凤英担任审判长和主审法官,对由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告田某某不服抚远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撤销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副院长荣学敏全程主持多起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原告马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调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26万元;另一起原告马某某诉被告程某某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正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一致见解,案件有望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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