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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七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15-07-17 13:44:29




    2015年7月17日上午9时,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关某某、于某某、刘X某、陈某某、周某某、周某七人在2013年10月末至2014年10月中旬,有分有合多次登陆黑瞎子岛,使用“地笼”和“网杖子”等禁用的捕鱼工具,在黑瞎子岛水域进行非法捕鱼,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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