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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自审案 使法官角色回归

  发布时间:2015-09-11 09:13:08


  2015年9月10日上午8:45分,在抚远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告抚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计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开庭的审判长是副院长张月平,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2011年3月8日,被告计某以抵押贷款形式在原告处贷款本金人民币91000元,约定利率8.55%,约定还款期限为2013年11月20日。张某为计某的抵押人。

  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审判态度,展现了法官过硬的专业素质,高效流畅的完成整个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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