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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怜幽草 人间重晚晴

  发布时间:2015-11-25 08:42:48



  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纠纷的案件占我院受理案件比例逐年上升,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抚远县人民法院近期开展了“法治阳光温暖老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专门设立了老年人维权优先标识,为老年人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专门组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负责审理一方或双方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各类案件。

  设立老年人维权优先标识,在立案阶段优先为老年人办理立案手续;需要诉讼保全的优先安排;对文化程度低不能亲写诉状的老年人,接受口头起诉,由立案人员做好记录,予以立案;对行动不便打电话要求立案的老年人,实现电话预约起诉,由立案法官到老人住处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对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特别是一些偏远农村老年人的诉讼案件,由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居委会和田间地头,实现现场立案。

  老年人维权合议庭是由立案庭、民一庭、浓桥法庭、寒葱沟法庭和执行局中责任心强、有爱心、业务素质过硬的审判员组成,以诉讼便利、司法救助为基本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速裁,遇到诉讼当事人多,难以在工作日聚集的案件,安排在节假日开庭,保证案件的快速公正审理,并为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司法救助,真正实现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切实解决涉及老年人案件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同时,合议庭成员还将于本月中旬继续深入到社区、乡间、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活动中,我院将利用法制讲座、设立宣传栏和展板等形式向老年人宣讲基本法律常识,并结合电视媒体、广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法制观念和法律常识,提高公众对老年人维权意识的保护。

  在执行阶段,对确认老年人权益的生效裁判,优先执行,针对扶养老人诉讼案件特点,采用批评教育和法律制裁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心理诉求,确保老年人身心不受到伤害。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法治阳光温暖老人”活动将成为抚远县法院的一种常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老年人诉讼的种种困难,因此为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合情更合法的宗旨,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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