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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贯彻新标准 促进案件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5-11-26 11:35:08



  为统一规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编制、使用与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以推进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案号与案件信息标准化的视频会议。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工作,明确提出标准化工作对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是有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2015年7月10日最高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最新规定,主要是针对案号的编制、选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具体内容分为案号组成,即用于区分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案件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完善配套设施标准化,促进标准体系不断拓展,提升法院标准化能力与水平,对现有标准修订、整合、注重开放性,强化标准化建设,体系性建设。现在当务之急是案件、案号信息的标准化,坚持贯彻新标准,及时做好标准培训工作,确保新标准统一实施。本方案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规定案号、案件标准化,既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号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因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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