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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法院为老年维权开通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5-12-10 16:03:18


    近年来,抚远县人民法院注重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司法便民措施,将各项便民举措贯穿到立案、信访、审理、诉讼费缓减免等全过程,有效保障了老年人依法行使诉权。

  开辟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老花镜、纸、笔以及饮水机等设施,设有专门的老年维权窗口,对老年人的立案、来信来访优先答复接待。对涉老案件实行“三优四快”保障措施,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结。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针对一些老年人收入较低,承担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依法给予减免;对为解决生活、医疗费用急需的诉讼,老年人无力缴纳诉讼费的,予以免交。对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导致老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当地政府救济等多种措施,竭尽全力予以解决。

    在今年10月21日,一位姓孔的老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老年维权窗口,主管老年维权工作的干警王荣政负责接待了他,王荣政同志见其年事已高,将其带到调解室中耐心答疑,还为其提供了“老花镜”“开水”等人性化的便民服务,让老人感受到了来自我们的温暖。老人讲述“自己之前有一处房屋,由于棚户区改造、拆迁,造成财产分割与子女产生矛盾,所以来到法院想要起诉解决矛盾。我院将其子女传唤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其子女情绪较为激动,完全听不进调解员的劝解。最终只能起诉、立案解决。在立案结束后,老人说.:充分的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与正义,也感受到了诉讼服务给老年人带来的温暖。

    大力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以方便老年当事人诉讼,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开展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受到老年当事人的好评。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涉老案件,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审理,主动到案发地和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让老年人“少跑路、少花钱、少操心”,真心实意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受到老年人及社会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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