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案件快报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教育整顿 党建工作 业务分析库

 

抚远法院民事审判庭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及《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全国法院民一庭系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02 11:08:27




    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正式实施,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全国法院民一庭系统工作要点》之时,抚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我院副院长荣学敏的带领下开展学习活动。

    物权法是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公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障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这为我们在全面推挤依法治国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产权保障指明了方向。《物权法司法解释》共22个条文,解决了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或基础关系争议,明确了预告登记的效力,明确了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的范围,明确了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的范围,完善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制度,明确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共六个方面的内容,对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地适用法律起到了指引性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全国法院民一庭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指导,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三、明确审级定位,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程序正义;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为确保完成以上任务,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围绕婚姻家庭关系这一基础社会工程,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二、妥善处理农村征地拆迁相关纠纷,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民事纠纷;三、做好物权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以及民事诉讼法、民间借贷等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加以贯彻落实,有序推进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四、遵循审判规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程序职能,强化民一庭系统与本院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协调配合;五、认真落实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保障当事人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六、认真开展民事法官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司法本领、促进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