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急促的铃声打破了抚远法院午休的宁静,这是执行局自“两会”后接到的第一个出行任务——联合刑事审判庭远赴肇东市查控一辆工程翻斗车。
在肇东市查找一辆工程翻斗车谈何容易,在等待精细定位的同时,办案人员对车主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充分调查。查询发现车主在肇东市并无不动产,信用社也并无存款,同时肇东市不同于抚远县的农耕经济,国土局与市农委均无法查询个人农村土地情况,在肇东市车辆管理处了解到,车辆实属绥化市登记车辆,若想查封需到绥化市。
定位还在继续,依然无法获得车主的详细地址,着急的办案人员只能逐一排查。白天,工程车辆无法在市区内通行,通过在环线的检查办案人员找到了一点线索,排查三个大型存放处后均未查询到该车辆,局长怀疑该车辆可能在外施工,若真是这样此次任务无异于大海捞针。
二手车交易中心办公室有完整的车辆信息,查询后该车辆并未在二手车交易中心挂牌销售,连续排查两天后,无果的办案人员决定去绥化市将车辆查封,查封后该车辆就不能过户交易,这已是现阶段办案人员对申请人最大能力的保护。
这是一趟失望的出行,没有完成申请人的期待,没有完成院里的任务,现实情况总会给办案人员方方面面的压力,但这并未结束,搜寻还在继续,让我们期待下一次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