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人民法院党支部书记何家峰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作者:肖艳红 发布时间:2016-06-24 15:33:12
6月24日上午,在抚远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我院党支部书记何家峰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何家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以来,在工作中力求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党务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我院党建党务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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